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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新天江药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18SX1000005)

发布时间:2018-12-10

项目名称 山西国新天江药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21ZZKG20180005
挂牌起始日期 2018/12/10 挂牌截止日期 2019/2/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8个周期。

项目
概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山西国新天江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山西通荣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院内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岳春成
成立时间 2017/10/09 注册资本
(万元)
5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40100MA0JR5LY7D 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经营范围 中药材种植、加工与销售;农副产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药品的销售;厂房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50
增资前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山西国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 100
增资企业承诺  
主要财务指标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资产总额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额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所有者权益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营业收入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利润总额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审计机构名称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8/11/30 105.649507 -1049.636732 -1049.636732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603.27698 652.913712 3950.363268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每股对应估值 ——
项目内容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序号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对应持股比例
1 视征集情况而定 51%
拟引进外部投资者人数 1名 拟增资底价 增资价格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
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推动山西国新天江药业有限公司中药材生产加工的快速发展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原股东持股比例为49%,新股东持股比例为51%。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批复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批准单位: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关于同意山西国新天江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批复
文号:晋国新函〔2018〕249号

特别
告知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本次增资拟引入1家投资方,增资完成后持股为51%;
2、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3、意向投资人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4、本次增资完成后,增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全部股东承继;

5、本次增资价款中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其他需披露事项 ——

增资
方案
遴选方式 综合评议;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遴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意向投资人的综合实力(包括资产规模、运营状况、资信状况、主营业务与增资方业务相关程度等方面);
2、意向投资人的计划出资额及增资价格;
3、意向投资人认同增资企业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各个业务板块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4、意向投资人能够为增资企业的融资、投资活动提供支持。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增资达成条件:项目挂牌公告有效期满,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满足相关增资条件,并经增资企业有权批准机构同意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

投资
条件
投资人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的境内公司制法人单位,具有成熟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2、商业信用良好,参与竞买时无不良征信记录;
3、具有丰富的医药制剂生产、运营、管理经验;
4、世界500强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在山西省内开展有中药相关业务;
5、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6、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7、具有国家中药配方颗粒试点资质。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1、本项目挂牌公告有效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可向原股东及增资企业了解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并签署《保密协议书》;增资企业可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是否确定意向投资人资格的决定,意向投资人对此应当予以配合。
2、意向投资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及其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其认缴的全部投资金额(含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3、本次增资过程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及权证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增资企业和投资方各自承担。
4、增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期间所发生的盈余或亏损,由新、老股东按照增资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不影响本次的增资价格和持股比例。
5、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投资方即成为增资企业的新股东,并按其实缴出资依照法律、本次增资方案和增资企业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标的交付 ——

投资
指南
操作规则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以下由交易机构自行填制。
现场尽调 ——
意向投资报名 报名时间 2018/12/10至2019/2/2
报名手续 请意向投资人在增资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 15:00-17:00)向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于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至如下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1、保证金指定汇入账户:
名  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市平阳路支行
账  号:141000679018170078783
2、报名资料:
(1)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
(2)意向投资人公司章程、投资行为决策及相应批准文件;
(3)《意向投资申请书》;
(4)意向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5)满足项目公告中投资方资格条件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报名单位公章。
3、报名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二层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电话:0351-721839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二)履约保证金保证内容: 非增资企业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投资人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用于支付增资交易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和向增资企业支付违约金,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增资企业实际损失的,增资企业可继续追诉:
(1)意向投资人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经查证出现伪造、变造证件等行为的;
(2)意向投资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增资申请的;
(3)经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人未按规定参加后续遴选程序的;
(4)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相关成交文件的;
(5)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未按成交文件履行相关权责的;
(6)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服务费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庞先生
技术支持 0351-7218394
咨询时间 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单位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二层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