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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山西昱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四辆公车转让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4月7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0年4月13日 |
标的展示地址 |
山西昱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网站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3、我方所提交的《挂牌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西昱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124400万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91140600686259104J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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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车辆牌号 |
车辆规格型号 |
登记日期 |
行驶里程 |
挂牌价格 |
保证金 |
(万公里) |
(万元) |
(万元) |
标的2 |
晋F50399 |
奥迪FV7281FATG |
2011.7.13 |
224974 |
11.41 |
5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挂牌公告截止日17时前,汇入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帐户 |
四、主要交易条件 |
特别告知 |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交易市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
3、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
1)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未事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在后期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负。严格按照国家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资产交接,交接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2)车辆行驶里程数仅供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车辆信息以车辆登记车管所信息为准。 |
3)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在成交前的各类欠费、违章罚款、连带责任、交易、保险、车船使用税及滞纳金等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4)转、受让双方在标的物现场按实际情况移交,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
5)所有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状况进行交易,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
4、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
5、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6、因系统传输原因,部分项目挂牌截止日期可能未做实时更新,项目挂牌及报名具体截止日期详见:http://www.ejy365.com/,请检索项目名称查看项目挂牌具体情况。 |
7、服务费:成交金额的5%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
标的展示 |
1、时 间: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 |
2、地 点:山西昱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5634956035 |
报名方式 |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00前通过E交易网站检索项目名称,上传以下受让申请资料进行线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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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须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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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内容 |
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并取消其竞买资格。扣除的保证金用于支付转受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和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转让方可继续追诉: |
1、意向受让方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经查证出现伪造、变造证件等行为的; |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
4、进入竞价程序后,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无应价的; |
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时签署相关成交文件的; |
6、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
7、未按约定进行资产接收及办理相关手续的。 |
处置方法 |
1、项目成交后,受让方的保证金扣除其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
2、无上述“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
3、因转让方原因,在竞价前撤回标的,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转让方撤回标的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为各意向受让方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时前,缴纳保证金至以下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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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平阳路支行 |
账 号:141000679018170078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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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0)个周期。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五、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所属部门 |
国有八部 |
联系人 |
郭先生 |
联系电话 |
15034009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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