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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2×50MW关停淘汰机组固定资产、存货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3

项目名称 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2×50MW关停淘汰机组固定资产、存货 项目编号 21ESSB20190091
挂牌起始日期 2019/8/14 挂牌截止日期 2019/9/1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30)个周期。

标的
概况
存放地 朔州市
标的现状 闲置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26129200
评估基准日 2018/8/31
评估机构 山西康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23516280.9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1400007435456699
注册地: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安太堡矿工业广场
法定代表人:曹阳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网站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挂牌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项目所转让资产为关停淘汰发电机组,从技术参数等级和能耗方面均不符合新的政策指标,主要设备在国内已无法再利用, 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置标的,不得在国内异地形成发电能力,因受让方未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标的资产进行处置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须具有以下资质证件: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③具有物资回收资质;④具有通过三大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安全管理和质量体系认证);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项目报名时须提交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并按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经转让方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后续竞价环节。

4、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安全拆除协议》等相关文件,按交易规则一次性交纳交易价款,并须按转让方要求向转让方一次性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如未按时支付上述款项,则视为受让方放弃受让资格,且前期交纳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项目标的资产按资产明细表进行转让,以实物现状进行移交。移交时如有缺项,按缺项对应转让底价×(1+增值率)作相应核减。标的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保管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进场拆除施工前需提交拆除方案,经转让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7、受让方在拆除清理过程中,须自行负担现场协调、住宿、水电、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回填等费用,并负责办理环保、城管、环卫、交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8、受让方实施拆除清运工作须符合国家及标的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及转让方要求,不得破坏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的周围设备、环境及地下管网等生产设施及公用设施。如未按规定施工,导致安全、环保、治安等事件发生,转让方用受让方所交纳的安全风险保证金支付相应罚款和挽回转让方损失,如所需费用超出安全风险保证金额度,受让方需另行支付,并承担一切风险及安全责任。

9、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0、以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能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标的交割  

1、本次标的资产按资产明细表进行转让,以实物现状进行移交;

2、交易双方在接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函》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标的资产转让相关文书、办理标的资产清点移交手续,移交完毕后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300日内将标的拆除、提取、清运完毕,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平整场地、清运垃圾。

3、标的拆除、移交、提取、清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及安全责任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公告有效期内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对标的一切状况(包括瑕疵)充分了解并自行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报名且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项目公告内容并知悉标的所有状况,并自愿接受标的状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转让资产品质、质量等方面的瑕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不低于转让底价协议方式交易;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

3、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置受让标的。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1、时 间: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

2、地 点:朔州市

3、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7635056766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19/8/14  至  2019/9/10
报名手续  

请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携有关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到指定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履约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如企业法人报名,请携带报名单位公章;

      2、意向受让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截止日17时前,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3、报名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2层(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51-7218393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9000000

        (二)履约保证金保证内容:

       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并取消其竞买资格。扣除的保证金用于支付转受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和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转让方可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经查证出现伪造、变造证件等行为的;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进入竞价程序后,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无应价的;
       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时签署相关成交文件的;
       6、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7、未按约定进行资产接收及办理相关手续的。

        (三)履约保证金处置方法:

       1、项目成交后,受让方的保证金扣除其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上述“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3、因转让方原因,在竞价前撤回标的,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转让方撤回标的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各意向受让方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详见项目报名资料
附件下载 资产明细 - 副本.xls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张先生
技术支持  0351-7218393
咨询时间  项目公告有效期工作时间
单位地址  太原市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2层
其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