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辐核仪器有限责任公司8辆公务车处置(晋AJ028W)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5
项目名称 | 山西中辐核仪器有限责任公司8辆公务车处置(晋AJ028W) | 项目编号 | 21CL20200042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3/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4/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基本属性 | 车牌号 | 晋AJ028W | 注册日期 | 2016/04/15 | 年审期限 | 2020年04月 |
品牌型号 | BYD6480M5F | 发动机号码 | 515002207 | 车架号 | LC0CG4CG9F0016575 | ||
排量 | 2362ml | 燃油种类 | 汽油 | 变速箱 | |||
里程表公里数 | 76490公里 | 车辆类型 | 小型普通客车 | 车辆颜色 | 白 | ||
车辆现状 | 商业险 | 交强险 | 违章情况 | ||||
其他情况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65913 | |||||
评估基准日 | 2019/6/30 | ||||||
评估机构 |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65913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山西中辐核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140100754084837K 注册地: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420号 法定代表人:刘群 经济类型: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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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1、本次处置标的实际状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2、本次处置标的需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过户手续。 3、本次处置标的转让方不开具增值税票。 4、标的移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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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以现场实物为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交易市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 3、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资产交接,交接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凡涉及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看管、存放、拆除、运输等一切费用、税费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转、受让双方在标的物现场按实际情况移交,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4)所有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状况进行交易,转让方与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不保证拆除后的设备质量、数量、品质等,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5)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内,已赴标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在细致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后再履行进场报名手续。未事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在后期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负。 6)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4、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5、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工作日报名。项目公告中所需上传报名文件,由报名客户自行下载,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提交报名。 6、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 7、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以现场实物为准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挂牌公示期内 | |||
报名手续 | 1资产受让申请书-资产.doc 3.1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竞价交易规则.doc 3.2网络竞价须知-多次报价(加价).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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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0000元 一、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⑤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在竞价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支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交易服务费的; ⑥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二、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三、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是 履约保证金金额 1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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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5分钟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5.000000%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赵经理 17703417766 | |||
技术支持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限工作日内 | ||||
单位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二层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