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国贸(日照)有限公司增资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19SX1000004)
发布时间:2019-10-15
项目名称 | 山西晋煤国贸(日照)有限公司增资 | 项目编号 | 21ZZKG20190004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6/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8/2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2个周期。 |
项目 概况 |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山西晋煤国贸(日照)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日照市经济开发区秦皇岛路18号地质科技大厦20楼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冯李刚 | |||||||||||||||||||||||||||||||||||||||||||||||||||||||||
成立时间 | 2012/10/19 | 注册资本 (万元) |
500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71100056216898D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
经营范围 | 1,2-二甲苯、1,4-二甲苯、2-甲基-1,3-丁二烯、2-甲基丁烷、3-甲基-1-丁烯、苯、苯乙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二聚环戊二烯、环戊烷、环戊烯、甲醇、甲基叔丁基醚、煤焦油、燃料油(闪点<60℃)、石脑油、石油醚、【石油原油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原油销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经营】、松节油、乙醇、乙酸乙烯酯、异辛烷、正丁醇、正己烷、正戊烷、1,3-丁二烯、1,3-戊二烯、2-丁烯、丙烷、丙烯、【天然气、石油气(仅用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乙烷、乙烯、异丁烷、异丁烯、正丁烷、苯胺、苯酚、丙烯酰胺、煤焦沥青、氢氧化钠、乙酸、硝化沥青(以上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经营方式不带储存设施经营);煤炭、非金属矿及制品、五金交电制品、汽车配件、钢材、金属材料、矿产品(国家专项许可项目和禁止项目除外)、生铁、焦炭、橡胶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及耗材、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木制品、润滑油、机械设备及配件、有色金属、纺织原料及产品、初级农产品(不含食品)销售;化肥零售;普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节能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物流方案设计;财务及经济信息咨询;合同资源管理;货运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3 | |||||||||||||||||||||||||||||||||||||||||||||||||||||||||||
增资前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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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企业承诺 | 我方拟实施增资,并通过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增资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增资公告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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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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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资产总额 | — | |||||||||||||||||||||||||||||||||||||||||||||||||||||||||||
负债总额 | — | |||||||||||||||||||||||||||||||||||||||||||||||||||||||||||
净资产 | — | |||||||||||||||||||||||||||||||||||||||||||||||||||||||||||
每股对应估值 | — | |||||||||||||||||||||||||||||||||||||||||||||||||||||||||||
项目内容 |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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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注册资本 | 本次增资拟增加注册资本金:50000万元; 投资方拟认购资本金不得少于50000万元; 投资方投资额不得低于50000万元; |
拟增资底价 | 50000万元 | |||||||||||||||||||||||||||||||||||||||||||||||||||||||||
募集资金用途 | 1.用于进口煤炭、矿石等业务的开展与扩大; 2.用于加大集团煤炭采购规模,拓展集团煤炭沿海销售市场; 3.用于多品种大宗物资产品的购销业务拓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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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本次增资完成后,山西晋煤国贸(日照)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新引入的投资方持股比例为50%。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 批复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批准单位: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晋煤集团关于调整山西晋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混改方式的意见 文号:晋煤集投资函[2019]22号 |
特别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目前山西晋煤国贸(日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5亿元,实缴资本2.9亿元,山西晋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19年7月15日前注资2.1亿元,届时实缴资本为5亿元。 2、债权债务及其他事项详见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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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其他需披露事项 | 无 |
增资 方案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遴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意向投资人的综合实力(包括资产规模、运营状况、资信状况、主营业务与增资方业务相关程度等方面); 2、意向投资人的计划出资额及增资价格; 3、意向投资人认同增资企业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各个业务板块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4、意向投资人能够为增资企业的融资、投资活动提供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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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增资达成的情形: 本次增资征集到符合投资方资格、接受增资条件,并与增资企业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的投资方。 增资终结的情形: 1、本次增资价格低于经评估备案的评估价; 2、增资金额低于人民币5亿元; 3、投资人未与增资企业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 4、增资企业提出项目终结申请。 |
投资 条件 |
投资人资格条件 | 1、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或境外法人组织或其它经济组织; 2、投资方须为增资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管理、人才、市场、业务等资源支持; 3、投资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4、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以外币出资的,应当按照交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并按双方约定分期、按时缴足增资价款。 |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 1、本项目挂牌公告有效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可向原股东及增资企业了解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并签署《保密协议书》;增资企业可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是否确定意向投资人资格的决定,意向投资人对此应当予以配合。 2、意向投资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及其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并按《增资协议》相关约定将其认缴的全部投资金额(含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时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3、本次增资过程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及权证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增资企业和投资方各自承担。 4、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投资方即成为增资企业的新股东,并按其实缴出资依照法律、本次增资方案和增资企业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5、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本次增资相关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与上述条件不一致的,以方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6、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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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付 | — |
投资 指南 |
操作规则 |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以下由交易机构自行填制。 | |
现场尽调 | — | ||
意向投资报名 | 报名时间 | 2019/6/28至2019/8/22 | |
报名手续 | 请意向投资方在增资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 15:00-17:00)向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于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至如下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1、保证金指定汇入账户: 名 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市平阳路支行 账 号:141000679018170078783 2、报名资料: (1)意向投资方主体资格证明; (2)意向投资方公司章程、投资行为决策及相应批准文件; (3)《意向投资申请书》; (4)意向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5)满足项目公告中投资方资格条件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报名单位公章。 3、报名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二层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351-7218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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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二)履约保证金保证内容: 非增资企业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投资人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用于支付增资交易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和向增资企业支付违约金,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增资企业实际损失的,增资企业可继续追诉: (1)意向投资人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经查证出现伪造、变造证件等行为的; (2)意向投资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增资申请的; (3)经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人未按规定参加后续遴选程序的; (4)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相关成交文件的; (5)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未按成交文件履行相关权责的; (6)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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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罗先生 |
技术支持 | 0351-7218394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 |
单位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二层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