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羿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17SX1000022)
发布时间:2018-07-27
标的名称 | 山西潞安羿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 | 21GQ20170029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8/7/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8/8/24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8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西潞安羿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县城镇羿神东大街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刘小生 | ||||||||||||||||||||||||||||||||||||||||||||||||||||||||||||
成立时间 | 2014/01/02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140424087085560Q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文化旅游开发相关信息咨询(中介除外)。 | ||||||||||||||||||||||||||||||||||||||||||||||||||||||||||||||
职工人数 | 37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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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股东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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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西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号 | 中新评报字【2017】第0034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17/10/31 | 核准(备案)号 | 20180050002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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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456.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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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是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开发的环保搬迁安置小区项目一期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目前暂停施工;滨河湾项目完成少量前期工程,目前暂停施工。 2、本次评估的滨河湾项目所涉及的304亩土地使用权至评估基准日仅获得100.02亩{晋(2017)屯留县不动产权第0000024};环保搬迁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中的房屋建筑物资产因是与屯留县麟绛镇合作开发建设项目,其建构筑物均坐落于集体所有制土地上,故均未办理产权权证。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须按照《山西潞安羿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对标的公司职工进行安置;受让方须按照《山西潞安羿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债务处置方案》承接标的公司债权债务。 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屯留县支行的长期借款仍由原担保方继续提供保证担保。 5、特别事项说明详见“晋中审华鉴【2017】0150号”审计报告、“中新评报字【2017】第0034号”评估报告。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4456.87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能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不低于转让底价的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二)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且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将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对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及转让方的赔偿; (三)请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携有关资格、资信能力证明等文件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于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至如下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名 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市平阳路支行 账 号:141000679018170078783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不低于转让底价的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18/7/30 至 2018/8/24 | |||
报名手续 | 请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携有关资格、资信能力证明等文件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报名单位公章; (2)报名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2层 ; (3)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51-7218394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万。 (二)履约保证金保证内容: 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并取消其竞买资格。扣除的保证金用于支付转受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和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转让方可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经查证出现伪造、变造证件等行为的;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进入报价程序后,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导致流标的; (5)竞价结束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约定时间签署相关成交文件的; (6)无正当理由未与转让方签订法律合同文书和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 (7)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三)履约保证金处置方法: (1)项目成交后,受让方的保证金扣除其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上述“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3)因转让方原因,在竞价前撤回标的,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转让方撤回标的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各意向受让方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以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通知为准 | 增价幅度 |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 ||||
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赵先生 |
技术支持 | 0351-7218394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 |
单位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二层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