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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鑫源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70%股权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4

标的名称 太原鑫源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70%股权 项目编号 21GQ20200044
挂牌起始日期 2020/6/28 挂牌截止日期 2020/7/23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8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太原鑫源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太原市迎泽区建设南路698号北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志健
成立时间 2015/03/12 注册资本(万元) 5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40100330486525R 所属行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经营范围 汽车维修;汽车及汽车配件、汽车装潢、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9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山西新千年工贸有限公司 70
2 太原新东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0
内部决议 股东会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251.23 -82.79 -82.79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646.43 3282.65 363.78
审计机构名称 山西泽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0/05/31 1120.25 -71.9 -71.9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996.95 1705.06 291.89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9/07/31 2579.33 -57.67 -57.67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630.98 2236.34 394.64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山西光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号 晋光明评报字[2019]第198号
评估基准日 2019/07/31 核准(备案)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山西省财政厅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2245.78 2281.42 -35.6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4.95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山西新千年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40100748562054L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7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0% 转让方决策文件 股东会决议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财政部门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山西省能源局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中国煤炭博物馆 中国煤炭博物馆会议纪要 [2019]第6期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承诺所设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不存在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所设条件已向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并取得同意。(适用于设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情形)。

 6.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7. 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8.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9.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可行使优先购买权,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可能。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该项目标的公司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股东均未对注册资本进行认缴出资,本次股权转让特别事项说明详见:“晋唐诚清审[2019]0007号”审计报告;“晋泽华财审[2020]1029号审计报告”;“晋光明评报字[2019]第198号”资产评估报告。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1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能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2、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不低于转让底价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3、该项目标的公司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原股东须在项目挂牌期间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若项目形成竞价,原股东须全程参与竞价活动,并按竞价系统设置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的,视为自行放弃优先购买权。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5、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6、因系统传输原因,部分项目挂牌截止日期可能未做实时更新,项目挂牌及报名具体截止日期详见:http://www.ejy365.com/,请检索项目名称查看项目挂牌具体情况。

 

7、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00前通过E交易网站(http://www.ejy365.com/)检索项目名称上传受让申请资料进行线上报名。


交易
指南
竞价须知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0/6/28 至 2020/7/23
报名手续

 1. 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联系项目负责人索取项目报名材料,并登录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sxpre.com)或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检索项目名称进行项目线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2.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至如下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太原平阳路支行
账 号:1410 0067 9018 1700 78783


3.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135128318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金额:3000元

2、保证金保证内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偿,同时,转让方有权不予办理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及公告条件要求的。

3、保证金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违背上述“保证内容”部分中相关条款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  以交易机构通知为准 
自由竞价时间  以交易机构通知为准  延时竞价周期  以交易机构通知为准 
服务费 详见《产权受让申请书》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张先生
技术支持  15135128318
咨询时间  公告有效期工作时间内
单位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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