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临钢钢铁有限公司闲置资产标的10:工程机械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3
项目名称 | 山西新临钢钢铁有限公司闲置资产标的10:工程机械 | 项目编号 | 21WZ20180283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8/11/1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8/11/2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0)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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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山西新临钢钢铁有限公司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462600 | |||
评估基准日 | 2018/3/31 | ||||
评估机构 | 山西益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421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山西新临钢钢铁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141000713610204A 注册地:临汾市桥东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学锋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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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网站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挂牌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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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一、环保要求: 1、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在标的拆除及标的提取时必须符合临汾市、尧都区及转让方的环保要求; 2、受让方施工时,施工工地周边要求设立围挡,物料要求覆盖堆放; 3、项目成交后,受让方拆除受让资产时,必须采取湿法拆除,不得有扬尘; 4、标的提取时运输车辆要清洗干净,运输时要苫盖; 5、受让资产拆除后地面需由受让方自购防尘网苫盖。 二、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向转让方交纳4万元的安全风险保证金。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能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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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标的资产按资产明细表进行转让,以实物现状进行移交,如有缺项,按缺项对应转让底价×(1+增值率)作相应核减; 2、意向受让方需在项目公告有效期内进行尽职调查,与转让方充分沟通,对标的一切状况(包括瑕疵)及施工资质充分了解并自行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报名且缴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项目公告内容并知悉标的所有状况,并自愿接受标的状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项目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转让资产品质、质量等方面的瑕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不低于转让底价协议方式交易;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拍卖方式交易; 4、交易双方在接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函》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清点移交手续,移交完毕后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30日内将标的提取完毕; 5、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或转让受让标的; 6、标的移交提取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其他情况详见“资产明细表”。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时 间: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 2、地 点:山西省临汾市桥东街3号--山西新临钢钢铁有限公司 3、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35360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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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18/11/14 至 2018/11/27 | |||
报名手续 | 请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携有关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到指定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履约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如企业法人报名,请携带报名单位公章; 2、意向受让方在项目公告截止日17时前,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3、报名地址: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319室 报名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57-2105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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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125000元 (二)履约保证金保证内容: (三)履约保证金处置方法: 1、项目成交后,受让方的保证金扣除其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上述“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3、因转让方原因,在竞价前撤回标的,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转让方撤回标的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各意向受让方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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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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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资产明细表-10.xls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贾女士 |
技术支持 | 0351-7218393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 |
单位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二层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