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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华北重型矿山机械工程有限公司50%股权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0SX1000003)

发布时间:2020-01-22

标的名称 太原华北重型矿山机械工程有限公司50%股权 项目编号 21GQ20190056
挂牌起始日期 2020/1/9 挂牌截止日期 2020/2/1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8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太原华北重型矿山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康乐巷25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师娃
成立时间 1998/01/13 注册资本(万元) 8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40109110112513Y 所属行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 冶金机械、电力机械、石油化工机械、矿用机械生产技术的开发;工程机械的科研、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工程机械配件的加工、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4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25
2 太原矿山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25
3 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重型机器分公司 25
4 李师娃 25
内部决议 董事会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6.777641 -15.377318 -15.37731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672.117571 794.863854 -122.746283
审计机构名称 山西高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9/11/30 6.926726 -19.240288 -19.240288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65.509712 807.496283 -141.986571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9/06/30 6.926726 -7.98133 -7.98133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48.88597 910.302954 -661.416984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山西中保高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号 晋中保评报字(2019)第1011号
评估基准日 2019/06/30 核准(备案)号 20190070025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256.31 910.3 -653.9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26.995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1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5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400002762024554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5 转让方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28次临时会议决议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2 太原矿山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西示范区电子街2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4000011001768XN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5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其他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28次临会议决议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可行使优先购买权,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可能。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 本项目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太原矿山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捆绑转让各自持有的太原华北重型矿山机械工程有限公司25%股权,合计50%股权。
2. 标的企业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原股东须在项目挂牌期间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若项目形成竞价,原股东须全程参与竞价活动,并按竞价系统设置优先购买权,原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自行放弃优先购买权。
3. 特别事项说明详见“晋中保评报字(2019)第1011号”评估报告、“晋高新清审[2019]0004号”审计报告。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0.0001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一次性支付价款; 
 3.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且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材料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将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对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及转让方的赔偿; 

2. 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时:

    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一次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交易
指南
竞价须知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0/1/9 至 2020/2/10
报名手续 1.  请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携有关资格等文件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于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至如下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太原平阳路支行 
 账 号:1410 0067 9018 1700 78783
2. 意向受让方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报名单位公章; 
3. 报名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2层 ; 
4. 联系人:苗女士   联系电话:13643450912   0351-7218390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元

(二)履约保证金保证内容: 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并取消其竞买资格。扣除的保证金用于支付转受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和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转让方可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经查证出现伪造、变造证件等行为的;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进入报价程序后,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导致流标的; 
 (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约定时间签署相关成交文件的; 
 (6)无正当理由拒绝与转让方签订法律合同文书的; 
 (7)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三)履约保证金处置方法: 
 (1)如项目协议成交,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如项目竞价成交,受让方的保证金扣除其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上述“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3)因转让方原因,在竞价前撤回标的,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转让方撤回标的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为各意向受让方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  以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通知为准 延时竞价周期  
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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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苗女士
技术支持 13643450912     0351-7218390
咨询时间  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单位地址 太原市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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