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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金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山西中辐核仪器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0SX1000017)

发布时间:2020-04-01

标的名称 山西金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山西中辐核仪器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 项目编号 21GQ20200026
挂牌起始日期 2020/4/2 挂牌截止日期 2020/4/2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山西中辐核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420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群
成立时间 2003/11/04 注册资本(万元) 15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40100754084837K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 核测量仪器仪表、辐射剂量仪器仪表、同位素应用仪器仪表及电子仪器仪表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放射性防护器具及有害物质防护器具研发、生产与销售;核辐射测量系统的维护与检修技术服务;放射性环境监测设备的研发、销售和服务;软件开发;辐射防护用品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核辐射防护技术咨询服务;智能化工业探伤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地基氡检测、环保产品、环境净化产品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及室内环境检测、治理;净水机及配件的销售;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36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51
2 山西金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9
内部决议 董事会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999999999 -999999999 -999999999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999999999 -999999999 -999999999
审计机构名称 业务无法提供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0/02/29 245.86 -34.12 -34.12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802.29 2238.27 2564.02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9/09/30 0 0 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019.56 3104.6 1914.96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号 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040089号
评估基准日 2019/09/30 核准(备案)号 20200240001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山西大地环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5605.91 3062.1 2543.8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46.47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山西金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太原市迎泽区解放南路87号十二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40000731935520P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9 转让方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山西大地环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金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山西中辐核仪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项的批复 晋大地资本运营函【2019】5号
转让方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1246.47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标的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①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②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一次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③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偿,同时,转让方有权不予办理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手续:(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挂牌条件要求的。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交易
指南
竞价须知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具体咨询项目负责人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0/4/2 至 2020/4/29
报名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金额:370 万元
2、交纳截止时间:1.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适用于不需对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核情形)
                 2.资格审核通过后     3   个工作日内交纳(适用于需对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核的情形)
3、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方式进行交纳
4、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⑤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在竞价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支付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的;
      ⑥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5、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增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  
服务费 16.23235万元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李经理   18535150195
技术支持  
咨询时间  挂牌公示期内
单位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谐园路9号化建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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