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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0SX1000003)

发布时间:2020-06-08

项目名称 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21ZZKG20200003
挂牌起始日期 2020/6/9 挂牌截止日期 2020/8/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0个周期。

项目
概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西榆次工业园区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国平
成立时间 2010/07/02 注册资本
(万元)
229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40000556597359A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 液压元件及液力件、液压系统及装置、铸件、液压辅件及附件、液压密封件、气动元件、通用仪器仪表、机械产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稀有金属除外)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检测、调试、技术开发、设计、引进转化、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普通设备租赁;复印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铁矿石、建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600
增资前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100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增资,并通过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增资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增资公告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主要财务指标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资产总额 245351.81 264479.93 277180.7
负债总额 220294.00 239416.49 245046.48
所有者权益 25057.81 25063.44 32134.22
营业收入 42844.22 52798.43 53376.07
利润总额 145.46 222.95 376.34
净利润 33.68 5.64 170.77
审计机构名称 山西启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山西启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山西启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0/04/30 16263.69 -986.99 -1035.91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00620.44 269528.49 31091.95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山西中保高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9/12/31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每股对应估值 -
项目内容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序号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对应持股比例
1 拟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实际金额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 不高于30.3%
拟引进外部投资者人数 本次增资拟引进1家外部投资方 拟增资底价 增资价格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增资款项主要用于偿还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带息负债,减轻债务负担,改善资产结构、增强太重榆液营运及盈利能力。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增资方持股比例不高于30.3%,太重集团持股比例不低于69.7%,太重集团为控股股东。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39次临时会议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关于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增资有关事宜的批复

晋国资运营函【2020】94号


特别
告知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本次增资拟引入1家投资方,投资金额不低于2亿元,持股比例不高于30.3%;

2.本次增资仅接受货币资金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3.本次增资募集资金超出注册资本的溢价部分将计入太重榆液资本公积;

4.本次增资的意向投资方应为实际投资方,不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情形。意向投资方的各级出资人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计划、资产管理等情形,不存在外资股东。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否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其他需披露事项  ——

增资
方案
遴选方式 其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意向投资方提供相关投资申请书,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并经太重榆液确认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增资达成的条件:本项目公示期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同时满足增资条件,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值。

投资
条件
投资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行为规范且三年内无不良征集记录及违规行为;

3.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能一次性支付增资价款;

4.资金来源须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5.认同并支持太重榆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引入战略和业务资源支持太重榆液发展。

6.此次增资主要针对于财务投资者,因此投资方不参与太重榆液的经营管理。

7.意向投资方须自行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增资标的出资人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本次认购,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1、本项目挂牌公告有效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可向原股东及增资企业了解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并签署《保密协议书》;增资企业可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是否确定意向投资方资格的决定,意向投资方对此应当予以配合。 
2、意向投资方须向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市场)交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后方能进入增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增资企业接受尽职调查的时间截止至本项目公告期满日17时止。尽职调查结束后,意向投资方如参与本项目,应在项目公告期满日17时前向交易市场提交书面《增资扩股投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完成报名手续,尽调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意向投资方如不参与本项目,应于项目公告期满日17时前向交易市场提出书面申请退还尽调保证金,交易市场在收到书面申请后办理退款相关手续,全额无息原途径退还尽调保证金。 
3、意向投资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且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承担增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为投资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状况、增资交易条件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投资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市场将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对交易市场及增资企业的赔偿。 
4、意向投资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及其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其认缴的全部投资金额(含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本项目交易款项(包括尽调/履约保证金、增资价款)结算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市平阳路支行 
账 号:141000679018170078783 
5、增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期间所发生的盈余或亏损,由新、老股东按照增资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不影响本次的增资价格和持股比例。 
6、本次增资过程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及权证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增资企业和投资方各自承担。 
7、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投资方即成为增资企业的新股东,并按其实缴出资依照法律、本次增资方案和增资企业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标的交付  

投资
指南
操作规则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以下由交易机构自行填制。
现场尽调  
意向投资报名 报名时间 2020/6/9至2020/8/4
报名手续  请意向投资方在增资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 15:00-17:00)向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于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至如下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1、保证金指定汇入账户:
名  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市平阳路支行
账  号:141000679018170078783
2、报名资料:
(1)意向投资方主体资格证明;
(2)意向投资方公司章程、投资行为决策及相应批准文件;
(3)《增资扩股投资申请书》;
(4)意向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5)满足项目公告中投资方资格条件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报名单位公章。
3、报名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二层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苗女士    联系电话:13643450912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万元
2.处置方式:原则上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保证金将在《择优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成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处置。           

3.保证事项:非增资企业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投资方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用于支付增资交易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和向增资企业支付违约金,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增资企业实际损失的,增资企业可继续追诉:

1)意向投资方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经查证出现伪造、变造证件等行为的;

2)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增资申请的;

3)经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未按规定参加后续遴选程序的;

4)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签署《增资协议书》的等相关成交文件的

5)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增资扩股投资申请书》内容及成交文件履行相关权责的;

       (6)有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形的。

 

服务费  详见项目报名资料
附件下载  增资扩股投资申请书.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苗女士
技术支持  13643450912
咨询时间  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单位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二层 
其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