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凤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5%股权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0SX1000025)
发布时间:2020-05-19
标的名称 | 晋城凤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5%股权 | 项目编号 | 21GQ20200033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5/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6/1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8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晋城凤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石店(凤凰山矿)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万海鑫 | ||||||||||||||||||||||||||||||||||||||||||||||||||||||||||||
成立时间 | 2005/12/26 | 注册资本(万元) | 1620.983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140500111202617L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
经营范围 | 煤泥、煤矸石综合利用;矿山机电设备加工、安装;五金交电、橡胶制品、土产日杂、百货、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家俱、针纺织品、建材、钢材、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不含油漆)、水暖器材、保温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剧毒品)、洗涤用品、化妆品、日化产品销售;柜台租赁;煤炭加工技术、防尘技术咨询;煤层气开发利用技术咨询;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开采;印刷;道路货物运输;土石方挖掘;普通劳保用品、特种劳保用品、塑料网、塑料、金属管材、管件、矿用封孔器生产、销售;矿山设备、洗煤用脱水捞坑式提升机系列斗链配件、皮带托辊、洗煤设备维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型焦煤加工、筛网制造加工及修理修配;机动车维修;成品油零售;水暖安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漆筒粘胶修理;建设工程:施工、设计;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制造、检修与安装;润滑油、防爆电器、支护设备及材料、采煤机、掘进机、抽放钻机、无轨胶轮车、井下用机电设备及配件销售、维修;废旧物资回收;洗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676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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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股东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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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晋城市中信和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评估报告书号 | 晋中信和评报字【2019】第0116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19/10/31 | 核准(备案)号 | 20200060001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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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846.2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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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本次股权转让特别事项说明详见“晋城陈明财审[2020]0001号”审计报告及“晋中信和评报字[2019]第0116号”资产评估报告。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846.205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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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 |
标的交割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①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②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一次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③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3、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4、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00前通过E交易网站(http://www.ejy365.com/)检索项目名称上传受让申请资料进行线上报名。需上传的资料详见项目公告“报名手续”。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0/5/20 至 2020/6/16 | |||
报名手续 | 1. 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联系项目负责人索取项目报名材料,并登录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sxpre.com)或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检索项目名称进行项目线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2.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至如下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太原平阳路支行 账 号:1410 0067 9018 1700 78783 3.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333517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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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金额:200万元 2.保证金保证内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偿,同时,转让方有权不予办理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及公告条件要求的。 3.保证金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违背上述“保证内容”部分中相关条款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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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 | 以交易机构通知为准 | |
自由竞价时间 | 以交易机构通知为准 | 延时竞价周期 | 以交易机构通知为准 | ||
服务费 | 详见《产权受让申请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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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王女士 |
技术支持 | 13333517668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有效期工作时间内 | |
单位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二层 | |
其 他 |